校园广播电视台章程
校园广播电视台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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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校园广播电视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管理中实施德育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营造浓郁的人文气息,点缀校园文化气氛,充分发挥舆论阵地的作用,积极为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好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使之成为我校学生思想教育的宣传阵地和学生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阵地。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二、宗旨
提高素质 慰籍心灵
三、制度
1、实行例会制度:校园广播电视台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前段时间工作情况并安排近期工作重点,成员不得无故缺席。
2、校园广播电视台系学生宣传机构,要求工作人员有较高的素质。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面向学生和社会宣传进步思想,不发表不符合学生的言论,维护学校形象。
3、校园广播电视台成员皆在团委注册且有完整的人事制度。加入及退出均有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入或退出组织。要求工作学生认真执行上岗制度,不到者需报负责人批准。
4、全体工作人员应保持校园广播电视台清洁。
5、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主动、及时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6、校园广播电视台各部、各团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积极沟通,通力合作,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的完成。
7、在工作中,如遇到各种问题(如技术、操作、设备等)时,要积极主动向有经验者或老师请教。以免造成损失,且使工作得以高效顺利完成。
8、校园广播电视台的全体成员需爱护广播电视台的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或擅自借与他人,亦不可随便将外人带入校园广播电视台。如因个人违规操作而造成损失者,将视情节严重追究其个人责任。
9、工作时必须佩带工作证。
10、播音员必须在播音前熟读稿件,读播音稿时语速连贯,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感情丰富,用良好的心态对待每一次广播。
11、稿件应选取对中学生身心发展有益的内容。
12、开会有3次无故缺席者,勒令退出校园广播电视台,并给予一定处分。如有特殊原因,可事先请假,但每学期最多可请假三次。
13、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证,不得损坏、丢失、转借他人,一经发现,终止工作,收回此证,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14、佩带证工作时,必须注意个人的言行,维护校园广播电视台的形象。
15、工作人员在校外参加活动时,必须整齐佩带工作证,平时不得随意佩带。
l 起草:李欣同学
l 审核:团委
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校园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