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Stage街舞社章程
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高中部New Stage街舞社章程
第一条 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高中部New Stage街舞社是经高中学部批准成立,由2008级高二年级街舞爱好者发起,高中部音乐备课组直接指导,隶属于高中部团总支学生会,高中部学生参与,融艺术性、社会性、实践性为一体的学生文艺社团组织。
第二条 社团宗旨:以舞会友,文舞兼修,培养街舞爱好者,发掘文艺积极分子,服务学校文体活动,活跃学校学习氛围,丰富同学课余生活。
第三条社团原则:引领时尚,放飞梦想,New Stage街舞,伴我飞翔。
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能:
社 长:一名,统筹全社,全面负责。
副社长:二名,协助社长工作,具体负责社团组织工作,和活动的策划工作。
第五条入社与退社:
1、入社凡高中部学生,只要遵守校纪班规,承认本章程,热心于文体活动,喜爱街舞文化,并对街舞有一定理解和心得的同学,由本人书面申请,社长签字同意,报音乐备课组教师同意,即可入社。
2、退社凡社员毕业、肄业或转校为自动退社;社员违反校纪校规、无故缺席社团活动两次以上要求退社;社团考查不合格可要求退社;社员可虑不适合可申请退社。社员申请退社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由社长签字同意退社。
第六条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加本社团的训练和演出活动。
(2)可以得到学校体艺教师和校外专业人士的优先指导和培训。
2、义务:
(1)社员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选择符合中学生标准并能展现北大附中名校学生风采的仪容仪表,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社员必须努力学习,完成学习任务;成绩可以不是最优秀,但必须是拥有良好学习的态度和努力的学习行为。
(3)社员必须服从安排,依时参加训练,遵守训练规程,注意安全,爱护场地设施;文明训练和活动,不做与训练无关和与中学生身份不符的事情。
第七条活动范围及方式:
1、活动范围:
每周规定时间[17:40—19:30]、确定内容训练,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服务学校文化活动,为学校文艺宣传活动提供演出节目,走出校园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打造专业街舞团队。
2、活动方式:
社长负责,定时常规训练,体艺组教师抽时检查,适时举办专业知识讲座培训,发展社团组织,提升社团影响力。
第八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New Stage街舞社所有。
起草:街舞社李俊君、蔡艺伟、周炯亮同学
审核:团委
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new stage街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