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单位:
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学期结束前和寒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广东省2007—2008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及教学计划推进教学工作,不得提前或推迟考试、放假。学校教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考试,做好学生学期成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及时召开家长会并发放学生手册,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的教育和管理,为孩子安排健康有益的活动,并加强对子女的青春健康教育;各校要及时做好教育教学、校务等方面的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切实做好学籍变动情况的整理、统计工作。(请各学校将下学期的工作要点于开学初报送局中小学教育科,民办中小学另报送一份到局职成幼教科。)
二、抓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品德、法制和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校园“远离不良文化”教育,切实抓好禁赌、禁毒、反邪教和反封建迷信的教育,防止黄色书刊、电脑黄色光盘、不良营业网吧和游戏机室等对学生的侵害,教育学生不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活动、拉帮结派活动及黑社会团伙活动,提高学生对不良风气的抵抗能力;同时,还要做好学生的假期旅游、交通、用电、防火、野外活动等社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注意讲文明、树新风,要进行勤俭节约教育,提倡合理安排使用“利是”钱;要教育学生禁放烟花炮竹。同时,教育学生注意节日饮食卫生。
三、寒假期间可适当组织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可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尊老爱幼、尊师重教、扶困助学、读好书、看好电影、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环境、参观广州建设成果等活动。各校要面向学生开放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和体育馆等场所,以丰富学生假期生活。(请各单位将寒假期间组织安排的师生活动填写在《海珠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呈报表》于放假前报局思政科。)
各校不得举办各种寒假补习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非毕业班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学校可适量布置寒假作业,但要注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让学生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轻松愉快的假期。
四、强化学校综合治理,认真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和环境卫生工作。
放假前后各校(园)要全面进行防火、防盗、安全保密和校舍(园)安全大检查,落实治安责任人制和校舍安全领导责任制,有校办单位的校(园)要加强对校办单位的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避免学校财产损失。各校(园)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认真检查,逐项落实,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并制定好各项完善的应急预案。要注意做好校园内基建、维修、改造等工程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有基建任务的单位,要安排人员负责管理,抓好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要及时购置和补充教材、图书、文具等物品,对重要的文件、贵重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药品要严格按规定妥善保管。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可适当安排教职工回校轮值,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寒假期间各单位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含值班主要负责人姓名、值班电话)于2008年1月16日(星期三)前各送一份给思政科和局办公室。
各校(园)要巩固创卫工作成果,搞好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彻底消灭卫生死角;同时,要做好预防流行性疾病等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并继续做好转入新生的免疫验证和查漏补种工作。各校可利用假期增设或维修食堂硬件设施和校园内除四害设施设备。开学前要组织师生清洁、美化校园,以良好的校容校貌迎接新学期和创卫的考核鉴定。
五、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
各校(园)领导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阶段性总结经验,加大学习和宣传《义务教育法》、《广州市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辍学的规定》的力度,进一步落实扶困助学政策,切实关心困难家庭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对有潜在非正常辍学因素的学生,要根据实际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力求将学生非正常辍学率降到最低。
寒假期间,除保证教师充分休息外,应要求教师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自学。同时,要加强对干部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抓好国家安全法教育和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的信仰教育。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和措施落实工作。
六、学校领导、党支部(总支)、工会要做好对病号、遗属、生活困难户、离退休教职工及侨、港、澳、台属的家访慰问工作。
七、幼儿园要根据家长的需求,做好留园幼儿的安排工作,假期留园收费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新学期学生注册收费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工作在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不能提早收费,即使家长要求也不准违例;要按统一标准收费,不得另立项收费,也不能提高标准收费。收费完成后的上缴工作按教育财务结算中心的工作指南进行。收费时应继续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学生、扶困助学学生、特殊教育学生的免收书杂费工作(注意是免收,而不是先收费后退回)。
九、寒假时间及下学期开学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校历规定,2007学年度高中寒假自2008年1月27日起至2月17日止。初中、小学寒假自2008年1月20日起至2月17日止。下学期中、小学均定于2008年2月18日起正式上课,假期均不安排回校日。幼儿园放假办法参照小学校历执行。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干部、教师和职工于2008年2月15日(星期五)回校集中,做好开学的准备工作。直属单位、职校和其他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执行。2月15日、18日以及20日下午为小学的教材分析时间(小学的教材分析具体安排以及中学教研活动时间由区教研室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