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部“未名爱心基金”成立了
为了提升现代人的素质,打造名校生的风采,小学部结合“八荣八耻”的理念,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为切入点,在学生中开展了“绿色环保心愿行动从我做起”、“让关爱与节约同行”等主题活动。在活动中,我们酝酿设计推出了“未名爱心基金”,目的是帮助贫困山区的孩子、资助有困难的学生或者为发生重大灾害地区的儿童提供援助。
由于学校、家庭平时良好的教育,以及孩子们可贵的同情心,“未名爱心基金”一开始便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家长学生老师共同参与,捐款捐物异常火爆。现在收到师生捐款共计6713.55元,收到陈佳森的家长陈清儒捐助的圆珠笔2000支。
班级捐献情况:(单位:元)
小一1:547.60小一2:287.00小一3:206.70小一4:145.60
小二1:226.50小二2:307.60小二3:347.50小二4:422.80小二5:283.00
小三1:227.50小三2:334.00小三3:595.15小三4:472.80小三5:283.50
小四1:307.00小四2:200.00小四3:220.00小四4:158.40
小五1:105.00小五2:284.70小五3:83.40
小六1:140.30小六2:173.00小六3:114.10小六4:152.00
没注明班级:88.40
附件:
未名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现代人的素质,为了打造名校生的风采,为了弘扬团结友善、助人为乐的美德,使北大附中学生的爱心行动规范、有序,并使之成为可持续行为,特成立未名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未名爱心基金会宗旨是:资助贫困山区的孩子,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发生重大灾害地区的儿童,实施物质救助,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摆脱困境,以激励他们发愤读书,学有所成,为国成才。
第三条:本基金会围绕宗旨开展的一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基金会接受学校的指导,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制定筹集基金的方案和资助贫困山区的孩子,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发生重大灾害地区的儿童,实施物质救助的办法,组织各种资助活动。
第五条:募集、管理和使用基金会基金。每年定期举行捐款活动。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和实际需要可设立专项基金。
第六条:组织资助工作,定期向广大师生和社会有关人士公布资助情况。
第七条:加强宣传基金会宗旨,拓宽募集基金的渠道,不断充实和扩大基金规模,资助更多的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三章、基金
第八条:基金的来源:
1、广大教职工、家长和校友的个人捐款。
2、社会各界的单位、团体和个人的捐款。
3、学校学生的捐款。
4、其他收入。
第九条:基金管理:
根据有关法规,制定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设专门帐户,接受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检查。
第十条:基金的使用
基金会每年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困山区的孩子,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发生重大灾害地区的儿童,实施物质救助。
每项资助活动须经校爱心基金会审核,并将开支情况通报全校师生。
第十一条:基金的监督与信息反馈:基金的使用情况定期向学校行政领导报告,定期向全校公布。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管理者是未名爱心基金会理事会。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理事中包括学校行政领导(副校长、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负责人各1名)、教职工(包括年段长或生活主管)、家长、学生(各班班长或中队长)。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主管副校长),副理事长若干名,设常务副理事长一名。均在理事中推选产生。根据需要理事会可聘请若干名特邀顾问或名誉理事。
第十四条:理事会的办公费用由学校开支,不得从基金中开支。
第十五条:理事会职责: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推选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
主持召开理事会,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本会年度工作总结。
理事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五章、附 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通过。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未名爱心基金会
二○○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