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通知,我校获评“2011年度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同时也荣获“2011年度海珠区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徐龙剑老师获“2011年度海珠区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现代化学校,我校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将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纳入学校培养目标,通过全面落实基于培养目标的“现代人素质系列课程(MQCS)”之“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语言文字理解与应用”、“艺术与美”等系列课程。各学部加强语文课写字、书法课等教学,开展“推普”活动,营造“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师生规范汉字书写、提高语言文字能力的意识和水平。
学校为师生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经常性举办师生写字书法展,开展各种写字或书法比赛活动,学生书法作品张贴在校园。板报、校报、校刊、海报、校园电视台及网络等规范、高标准、美观。规范汉字书字的课外活动丰富开展,各年级各班级定期展出学生习作,进行评比活动。
学校先后荣获“海珠区书法教学先进学校”、“广东省书法教育名校奖”等荣誉称号。杨雅轩、吴双、陈敏怡、林良豪、朱含微等一大批小学、初中的同学先后获得“广东省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一二等奖。徐龙剑老师获得“广东省优秀辅导教师奖”,龚卫平、张丽霞等老师也获得市区优秀辅导教师奖。
徐龙剑老师作为学校专任书法教师,担任中小学书法课教学工作,工作认真努力,成果突出。历年来辅导多名学生进入广东省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决赛并获奖,级别高。其辅导学生参加全国省市区各类竞赛获奖学生数十人次。其指导的一批学生书法特长突出,进入初高中学校发展良好。
本次荣誉的获得,是上级有关部门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肯定和嘉奖。让我校继续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为培养好学生、促进学校发展和教师自身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附穗语委办〔2012〕2号文件通知:
关于2011年度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报
市属有关单位,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语委办,各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市语委办〔2011〕20号)的要求,经各单位、各部门推荐,市语委研究,评选出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66个单位为“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高志斌等118位同志为“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希望各单位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东省通用语言文字规定》,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为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作出贡献。
附件:2011年度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2011年度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部分)
先进单位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常住人口管理科
广州市民政局宣传法规处
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管理处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广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广州市推广普通话协会
广州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市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广东广雅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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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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