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家长走进小学“博雅论坛”教师培训
2010年3月5日下午,小学部“博雅论坛”教师培训拉开了序幕。此次培训是由我校一年(2)班学生陈弘瑾的家长陈瑞明律师担任主讲。
陈瑞明律师从学校对未成年人保护及学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角度结合具体的案例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陈律师从教师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的角度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结合两法中与教师教育教学联系密切的法律条文,向教师们展示了一系列的案例故事,并做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陈律师重点讲解了教师如何保障学生在校的安全。她依照法律条文介绍了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第三方应承担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程序、赔偿原则、追究责任人的处理、事故的防范措施等。她从法律的高度予以诠释,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加以说明。她从法律知识方面为教师上了特别生动精彩的一课,她的讲座震憾着老师们的心扉,触动着老师们的心灵。
最后,德育处郭长华主任对本次培训做了总结,希望全体教师学法、守法、用法,今后能掌握更多与职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这对大家以后的教学工作与生活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通过培训,教师们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法律知识在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性以及如何维护学校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教师普法育人的责任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