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祭
我觉得那是一个真正的青春时代。
那一年,我17岁,当然未婚。
一觉醒来,我已经躺在大学校园里了,同屋几个和我一样的男生活得狂放恣肆。额骄傲!老子是大学生了!真想搞个校徽别胸前吧——算了,丢人!不太名牌!
奶奶的一考定终身!
还搞军训!高山巍巍,小溪潺潺,面向东方,学子的朝气在军歌嘹亮中喷涌而出,后来看看照片想想,老子还比较帅!没办法,俊是天生的,我也无可奈何!到现在,我仍然保持挺胸收腹的好习惯,得,小肚腩不见了!
我爱学习,因为我喜欢做有内涵的人!你想想,月圆之夜,和着清风,酒杯一端,还能吟诗作赋,旁边红袖添点乱,当个有文化的坏人也很受人欢迎嘛—-何况我天生良善!
图书馆里总是饱和的也是安静的,最新的杂志经我手,转眼皮肤松皱,面目全非,不是被开了天窗就是缺页少张,读过的书几乎都做着笔记,平静的脸上一幅求知若渴的表情,据反思,当年我的表情很真诚,现在看都让我动容!—–我曾经是多么好的人呀!
夜深了,图书馆门口昏黄的灯光那是瞌睡人的眼,透着充实的满足和倦意。
运动场是晚饭前的快乐天堂,汗水淋漓的躯干在黄昏的余光中闪闪发亮,到处是充沛的精力所制造的欢笑和酣畅,不同的男女组合在运动中将友谊或建立或传递或深化或升华,青春的记忆因此而沉淀、堆积。
我爱什么项目呢?足球?可惜,在足球比赛中,我被一他系老兄暗算,抽射时,凌空倒下,似乎脑震荡,—–估计是他女朋友暗恋我,这小子文的不行就来武的!狗日的!
从此产生足球综合症,严肃声明——与国足无关!
篮球?理论上讲,我可以当一教练!排球?通常情况下,动作到位了,球却不按我的要求飞行,免了!
羽毛球?还行!因为靠它我赢得了爱好运动的名声,据传,好些MM宣称,那个胖子动作优美,可惜劲道不足!
冤枉!
黄昏的校园是我们记忆中永恒的精美画面。齐秦、童安格、赵传、蔡琴、有校园民谣,还没有高晓松,有老狼这些小兄弟……不过,当然那些一个个耳熟能详现在想起来别来无恙的名字,用一首首好听、好记、好唱的歌曲关怀着我们的喜怒哀乐,熨贴着我们那敏感、脆弱的心灵……
至今,我可以在KTV开个人演唱会,翻唱能力较高,因为我投入度高。
汪国真、席慕容…..念着朦胧诗,心灵拥抱着海子,空气中流淌着青春青涩的味道,感觉天蓝得应该,地宽得自然。
如果身边能有白衣飘飘,对于双方都是一种甜蜜的炫耀,当然,夜晚的校园丛林,人影闪烁,一对对都在年轻的名义下,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地演绎青春剧。哪像现在,很多行为都是翻版,包括精心设计的台词都让人似曾相识、啼笑皆非。
我们的老师总是人生的指导师,他们的衣服还是穿得很教授,不喜欢被人叫做禽兽,他们神采飞扬意兴遄飞,她们语重心长忧心忡忡,那时的他们还不流行办实体要经费剽窃论文甚至奸污女弟子,对我们身边那些有实力有兴趣的成绩优异学子还是愿意倾囊相受,教学相长和指点后进,对于他们而言是一种生活常态甚至是幸福。
一别多年,我时常有机会回到校园,但我不会进去,我不敢在曾经的角落里寻找我年轻的身影,我老了——–
那时一段历史,
不能再踏入,
那是一场美梦,
不愿被惊醒,
那是散落的碎片,
不能被翻检。
而我,青春的列车呼啸而过,钻出一段隧道后,眼前恍如隔世,真假难辨呀。我的青春一去不回头。